中国标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就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天通中苑51号的新办公楼新风净化改造采购(以下称“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进行公开邀请。现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中国标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新办公楼新风净化改造采购 二、采购编号: CSSTGC〔2016〕01 号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www.zqymjz.cn 四、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采购人以公开的方式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本项目最终确定的供应商将获得采购人新办公楼新风净化改造资格。参与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含全部服务内容按要求递交新风净化改造方案。 (二)竞争性谈判流程 本项目通过公开挂网邀请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合格供应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五、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拟采购项目新风净化系统的安装、维护能力和资质; 2.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服务信誉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等状态; 3.需提供至少5个近三年内的已完成新风净化改造项目合同的复印件,需提供案例简介和用户方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4.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需在北京有常设机构,能满足项目服务的要求; 5.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报价人提交的文件内容有虚假和失实时,有权依法追究报价人的责任; 6.必须在规定时间、地点报名并获得预审资格,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7.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 六、资格预审 1.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预审: 时间:2016年[12]月[8]日起至2016年[12]月[12]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天通中苑51号 2.参加资格预审请携带以下材料: ⑴.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通过年审) ; 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⑷.2014年以来的签订单项合同项目不少于 5 项(提供复印件); ⑸.新风设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净化管理体系认证书等。 七、递交改造方案(响应文件) 通过预审的供应商,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制定方案,并按以下时间地点递交。 时间:2016年12月16日 9时30分止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天通中苑51号 联系人:高瑞良、常守建 电话:010-57711605 传真:010-57711888 邮 箱: gaoruiliang@cstdc.com.cn changshoujian@cstdc.com.cn
中国标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就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天通中苑51号的新办公楼新风净化改造采购(以下称“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进行公开邀请。现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中国标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新办公楼新风净化改造采购 二、采购编号: CSSTGC〔2016〕01 号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www.zqymjz.cn 四、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采购人以公开的方式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本项目最终确定的供应商将获得采购人新办公楼新风净化改造资格。参与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含全部服务内容按要求递交新风净化改造方案。 (二)竞争性谈判流程 本项目通过公开挂网邀请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合格供应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五、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拟采购项目新风净化系统的安装、维护能力和资质; 2.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服务信誉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等状态; 3.需提供至少5个近三年内的已完成新风净化改造项目合同的复印件,需提供案例简介和用户方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4.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需在北京有常设机构,能满足项目服务的要求; 5.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报价人提交的文件内容有虚假和失实时,有权依法追究报价人的责任; 6.必须在规定时间、地点报名并获得预审资格,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7.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 六、资格预审 1.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预审: 时间:2016年[12]月[8]日起至2016年[12]月[12]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天通中苑51号 2.参加资格预审请携带以下材料: ⑴.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通过年审) ; 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⑷.2014年以来的签订单项合同项目不少于 5 项(提供复印件); ⑸.新风设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净化管理体系认证书等。 七、递交改造方案(响应文件) 通过预审的供应商,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制定方案,并按以下时间地点递交。 时间:2016年12月16日 9时30分止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天通中苑51号 联系人:高瑞良、常守建 电话:010-57711605 传真:010-57711888 邮 箱: gaoruiliang@cstdc.com.cn changshoujian@cstd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