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通知明确,自查自纠工作在7月—8月开展,重点查找以下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并进行清理整治: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利用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或者其他行政影响力违规收费;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未按要求进行调整和规范;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通知强调,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对部分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于抽查检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整改不到位等情形的,将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年检降档、评估降级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处理处罚力度。
来源网址:https://www.samr.gov.cn/xw/mtjj/202207/t20220707_348447.html
近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通知明确,自查自纠工作在7月—8月开展,重点查找以下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并进行清理整治: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利用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或者其他行政影响力违规收费;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未按要求进行调整和规范;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通知强调,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对部分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于抽查检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整改不到位等情形的,将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年检降档、评估降级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处理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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