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要求全省各地和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若干措施》包括强化标准引领、强化质量管理、强化科技赋能、强化质量服务、强化品牌牵引、强化监管执法、强化工作协同7个部分24条措施。共设置了17项主要指标,涉及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参与制修订标准、首席质量官、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等方面。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抓好《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一是大力开展宣传,结合全省“质量月”活动,谋划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贯彻活动;二是强化部门协同,充分发挥河北省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联络员会议作用,及时协调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学习贯彻,形成各部门齐心协力抓产品质量提升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工作指导,积极推动全省各市、县(市、区)政府,做好《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结合各地实际制定落实措施,强化各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责任,明确任务措施,适时将贯彻落实情况和典型经验做法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四是形成系统合力,建立内部协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职责分工,逐条深入推进,认真抓好落实,共同创造促进产品质量提升的先进经验,着力把此项工作打造成市场监管部门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新品牌。
来源网址:https://www.samr.gov.cn/xw/df/202209/t20220923_350292.html
日前,河北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要求全省各地和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若干措施》包括强化标准引领、强化质量管理、强化科技赋能、强化质量服务、强化品牌牵引、强化监管执法、强化工作协同7个部分24条措施。共设置了17项主要指标,涉及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参与制修订标准、首席质量官、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等方面。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抓好《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一是大力开展宣传,结合全省“质量月”活动,谋划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贯彻活动;二是强化部门协同,充分发挥河北省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联络员会议作用,及时协调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学习贯彻,形成各部门齐心协力抓产品质量提升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工作指导,积极推动全省各市、县(市、区)政府,做好《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结合各地实际制定落实措施,强化各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责任,明确任务措施,适时将贯彻落实情况和典型经验做法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四是形成系统合力,建立内部协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职责分工,逐条深入推进,认真抓好落实,共同创造促进产品质量提升的先进经验,着力把此项工作打造成市场监管部门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新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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