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从5个方面部署多项实打实的硬招,为市场主体迎难而上、发展壮大注入澎湃动力,为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推动高质量发展释放更多制度红利。
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对市场主体而言须臾不可缺少,是企业应对外部冲击挑战、提升自身竞争力的重要支撑。企业平均开办时间压缩到4个工作日以内、各类市场主体数量超过1.6亿户、民营企业数量10年翻两番、“十三五”时期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达7.6万亿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着眼当前和长远,优化营商环境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从当前看,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我国经济运行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困难依然较多,唯有加大力度打造更好营商环境,才能帮助市场主体解难题、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加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从长远看,中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传统的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比较优势正在逐渐减弱,制度供给成为重要的核心竞争力,良好的营商环境对于孕育更多新动能、激发更多新活力具有重要催化作用。
打造更好营商环境,要做好促进发展的“加减法”。今年以来,我国减税与退税并举,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特别是4月起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实施,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与此同时,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就业、产业、投资、消费、环保、区域等政策协同发力的宏观调控体系不断完善,不断为营商环境“浇水施肥”,助力市场主体拔节生长。随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政策措施落地,市场主体将会感受到更多阳光雨露的滋养,在风雨洗礼中焕发出新的生机,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打造更好营商环境,要用好改革和法治两个抓手。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优化营商环境,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一方面,要坚定不移持续深化改革,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让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另一方面,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还要看到,法治本身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只有在法治环境下,才能形成维护公平竞争的规则和秩序,保障各种经济活动顺利进行。坚持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厚植有利于市场主体健康生长的沃土,必将促使全社会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竞相迸发,不断在高质量发展中塑造竞争新优势。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发展之基、活力之源。唯有下大气力、久久为功,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才能让市场主体本固根深、枝繁叶茂。以营商环境之“优”,促经济之“稳”、发展之“进”,中国经济必将在高质量发展之路上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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