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于11月1日起施行。当日下午,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蒲淳在北京市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向悦宾饭馆经营者郭华颁发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后全国首张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颁照仪式结束后,蒲淳在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调研,听取工作人员对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证照联办”等优化营商环境举措的介绍,充分肯定北京市市场监管系统在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取得的成绩。蒲淳表示,《条例》的制定实施,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了全方位支持,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坚强决心,体现了各级政府对个体工商户的关心关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真抓实干,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落实好《条例》各项规定,让这部个体工商户的“主体法”真正发挥稳预期、增信心、促发展、强自律的作用。
据了解,《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相比原《个体工商户条例》,调整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先注销、后成立”改为“直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便利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在成立时间、字号、档案和相关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延续,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利于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更好发展。
郭华是北京市第一家个体餐馆——成立于1980年的北京市东城区悦宾饭馆的第三代经营者。她在领取营业执照后表示,将饭馆的经营者由她的父亲变更为自己,是父女俩多年的夙愿。受之前法规的限制,变更需要注销使用了几十年的营业执照,悦宾饭馆的历史就要“清零”。《条例》允许直接变更经营者,小饭馆的经营得到了延续。她一定会守法诚信经营,服务好周边居民和各方来宾,打造胡同里的“百年老店”。
来源网址:https://www.samr.gov.cn/xw/zj/202211/t20221101_351248.html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于11月1日起施行。当日下午,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蒲淳在北京市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向悦宾饭馆经营者郭华颁发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后全国首张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颁照仪式结束后,蒲淳在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调研,听取工作人员对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证照联办”等优化营商环境举措的介绍,充分肯定北京市市场监管系统在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取得的成绩。蒲淳表示,《条例》的制定实施,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了全方位支持,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坚强决心,体现了各级政府对个体工商户的关心关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真抓实干,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落实好《条例》各项规定,让这部个体工商户的“主体法”真正发挥稳预期、增信心、促发展、强自律的作用。
据了解,《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相比原《个体工商户条例》,调整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先注销、后成立”改为“直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便利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在成立时间、字号、档案和相关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延续,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利于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更好发展。
郭华是北京市第一家个体餐馆——成立于1980年的北京市东城区悦宾饭馆的第三代经营者。她在领取营业执照后表示,将饭馆的经营者由她的父亲变更为自己,是父女俩多年的夙愿。受之前法规的限制,变更需要注销使用了几十年的营业执照,悦宾饭馆的历史就要“清零”。《条例》允许直接变更经营者,小饭馆的经营得到了延续。她一定会守法诚信经营,服务好周边居民和各方来宾,打造胡同里的“百年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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