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委省政府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回头看”。
《通知》要求,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包括相关组织机构)和省政府各部门要全面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回头看”,对在2021年12月31日前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等进行全面清理。对照2021年修订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重点包括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违法违规实行差别性歧视性优惠政策、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等,确保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应废尽废、应改尽改。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探索推进由政策制定机关内部特定机构严格按程序、按标准统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对2022年1月1日以后经公平竞争审查后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定期清理和定期评估。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数据库,加强信息化技术运用,加强对政策措施数据的分析,有效识别违反审查标准问题。
同时,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将加大行政垄断监管执法力度,及时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积极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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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委省政府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回头看”。
《通知》要求,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包括相关组织机构)和省政府各部门要全面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回头看”,对在2021年12月31日前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等进行全面清理。对照2021年修订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重点包括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违法违规实行差别性歧视性优惠政策、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等,确保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应废尽废、应改尽改。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探索推进由政策制定机关内部特定机构严格按程序、按标准统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对2022年1月1日以后经公平竞争审查后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定期清理和定期评估。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数据库,加强信息化技术运用,加强对政策措施数据的分析,有效识别违反审查标准问题。
同时,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将加大行政垄断监管执法力度,及时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积极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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