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召开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集体约谈会,对117名供餐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以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约谈会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细化完善包保和督导工作机制,督促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理制度,推动“两个责任”在校园食品安全领域落地见效;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春季学期对属地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加大对受新冠疫情影响、较长时间停止校园餐食供应单位的监督指导力度,及时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约谈会强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严把从业人员管理关、原辅材料购进质量安全关、环境卫生控制关、加工制作过程关、餐饮具清洗消毒关、分餐配送关,深入开展校园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对未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单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约谈会提出,吉林省政府食安委将部署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提升年专项行动,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落实好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学校集中用餐工作的指导意见》《吉林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实施细则》《吉林省高校食堂管理实施细则》《吉林省校外供餐单位管理细则》和有关学校食堂具体管理制度,在春秋开学季、“两考”期间对校园食品安全开展2次以上全覆盖专项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持续推进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提质扩面,年底前实现中小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加快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水平。
来源网址:https://www.samr.gov.cn/xw/df/202302/t20230223_353417.html
2月14日,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召开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集体约谈会,对117名供餐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以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约谈会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细化完善包保和督导工作机制,督促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理制度,推动“两个责任”在校园食品安全领域落地见效;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春季学期对属地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加大对受新冠疫情影响、较长时间停止校园餐食供应单位的监督指导力度,及时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约谈会强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严把从业人员管理关、原辅材料购进质量安全关、环境卫生控制关、加工制作过程关、餐饮具清洗消毒关、分餐配送关,深入开展校园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对未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单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约谈会提出,吉林省政府食安委将部署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提升年专项行动,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落实好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学校集中用餐工作的指导意见》《吉林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实施细则》《吉林省高校食堂管理实施细则》《吉林省校外供餐单位管理细则》和有关学校食堂具体管理制度,在春秋开学季、“两考”期间对校园食品安全开展2次以上全覆盖专项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持续推进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提质扩面,年底前实现中小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加快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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