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日照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确保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取得积极成效。近日,本报记者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相关工作,采访了日照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在武。
记者:2021年11月,日照市入选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城市推荐名单。您如何看待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这项工作?
李在武: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人民幸福安康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最终目的”。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没有食品安全作为保障,人民的幸福安康就无从谈起。我们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不仅仅为了拿块牌子、争个荣誉,更为了让群众生活得更满意、更幸福、更安全,让城市更宜居、更有吸引力、更有竞争力。在创建过程中,我们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积极探索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新路径,创新构建“三个三”食品安全基层综合治理新模式,推行的“放心菜篮子”快检惠民、“互联网+明厨亮灶”、学校统一配餐、校园食品安全跨部门综合监管等做法被在全国推广。
记者:3月2日至3日,山东省食药安办召开全省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现场会。会上,日照市作了典型发言。请您介绍一下日照市在这方面的具体做法。
李在武:就保障食品安全来说,中办国办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得很明确,就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在贯彻执行过程中,我们围绕推动落实“两个责任”,采取了一些机制性措施。
一方面,盯紧“属地”抓“落地”。建立起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机制,将食品安全确定为全市各级“一把手”工程,实行市级党政领导班子包保乡镇、包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双包”责任制,共安排市、县、乡、村四级6837名干部包保全市A、B、C、D四级36166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把属地责任最大限度落到“最小工作单元”。同时,将食品安全和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列入人大执法检查、政协协商议政的重要事项和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在此基础上,聚焦部门协同履责“清单化”,推动“条线监管”升级为“综合监管”,全力配合和保障属地管理责任落地。比如,调整成立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设立7个副主任单位及5个食品安全专项协作小组,编印部门职责和年度重点任务“2张清单”,推动31个成员单位“照单履职”。今年1月,组织市级教育、工信、商务、农业农村、市场监管5部门,分别牵头1个督导组,完成首轮对7个区县(功能区)“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共通报反馈问题60余个,整改率达100%。
另一方面,盯紧“主体”压“主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去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专门发布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我们全面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实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自查风险报告率达100%;创新推行“食品安全责任险”,提高企业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救助水平。目前,全市共设立食品安全总监268名、食品安全员6816名,五类食品企业总监和安全员配备率、“三张清单”制定率、“一张承诺书”备案率实现“3个100%”,培训各级包保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6500余人次,促进企业具体责任人从原来的“被动保安全”自觉向“主动防风险”转变。与此同时,针对风险排查研判情况,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日照市中小学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做好重大活动饮食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在食用农产品、校园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全链条监管,以及重大活动(赛事)食品安全综合保障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效探索。其中,岚山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建设,获批国家级试点。
记者: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既要靠企业自律,也离不开政府监管,实际上是对治理效能的考验,日照市有哪些经验可以为各地提供借鉴?
李在武:习近平总书记讲过,“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食品安全是一个重要方面。在实践中,我们充分用好物防、技防、人防“工具箱”,切实织密教育、监督、惩戒“防护网”,走出了一条有日照特色的食品安全基层治理路径。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抓科技赋能,搭建智慧监管矩阵。率先开展“山东食链”省级试点,推动监管数据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互通共享,全市农批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全面应用“山东菜场”追溯系统,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重点环节推行“非现场监管”,打造“慧治食安”改革品牌。比如,建立“日照绿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实现从“茶园”到“茶杯”“一码溯源”管理;搭建“放心菜篮子”快检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全市39家农贸市场、35家重点商超和50家学校食堂实现食品快检和信息实时发布全覆盖;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主体端、监管端、公众端“三防”协同,全市750家学校(幼儿园)、46家养老机构食堂和6家校外配餐服务单位实现后厨智慧监管全覆盖。目前,日照市这3项案例全部入选山东省“2022年新型智慧城市扩面打榜上榜优秀案例”。
二是抓技术支撑,完善检验检测防控体系。把检验检测作为食品监管核心技术手段,积极争取国家质检体系建设项目,建成农产品检测中心4个,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网络实现县域全覆盖。针对群众关注的农药兽药、重金属、添加剂等问题,2022年全市实施食品监督抽检达19175批次,千人平均6.2批次以上,不合格食品追溯率、处置率均达100%。依托第三方监测平台,对线上餐饮经营业户动态监测,网络订餐监测项目年平均合格率98.61%,位居全省前列。成立市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吸纳相关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单位专业人员,以及市县两级食品监管、执法、检验业务骨干,提供技术咨询、应急救援、事故调查等专业支撑,推动了相关责任落实末端发力、终端见效。
三是抓信用建设,强化协会商会互助自律机制。在全省率先成立“三同促进联盟”,出台《日照市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信用建设推动社会共治实施方案》,遴选日照水产行业协会、日照市茶行业协会等40家市属行业协会商会创建社会共治示范单位,推选食品生产经营标杆业户担任协管员,让“内行人”管“行内事”。2022年,日照市城市综合信用指数年度排名跃居全国第3位、山东省第1位。
四是抓流程再造,筑牢全社会食安共治防线。实践中体会到,抓食品安全工作是个系统工程,检验的都是平时工作,单靠运动式突击式整治肯定不行。对此,我们健全科普宣教机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和维权案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畅通12345(12315)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推行企业内部吹哨、社会有奖举报制度,强化接诉即办、快速回应、首问负责、赔偿先付等纠纷多元调处机制;健全“行刑纪”衔接机制,通过法律层面、市场层面“最严厉的惩罚”,让全社会都清楚,谁种养、谁生产、谁经营,谁就要履行食品安全的法定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2022年,全市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显示,群众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支持率达99.94%,总体满意度97.85%。
面向未来,日照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以实干作答,靠结果说话,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让广大市民吃得更安全、更健康,以优异成绩建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来源网址:https://www.samr.gov.cn/xw/mtjj/202303/t20230315_353806.html
近年来,山东省日照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确保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取得积极成效。近日,本报记者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相关工作,采访了日照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在武。
记者:2021年11月,日照市入选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城市推荐名单。您如何看待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这项工作?
李在武: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人民幸福安康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最终目的”。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没有食品安全作为保障,人民的幸福安康就无从谈起。我们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不仅仅为了拿块牌子、争个荣誉,更为了让群众生活得更满意、更幸福、更安全,让城市更宜居、更有吸引力、更有竞争力。在创建过程中,我们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积极探索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新路径,创新构建“三个三”食品安全基层综合治理新模式,推行的“放心菜篮子”快检惠民、“互联网+明厨亮灶”、学校统一配餐、校园食品安全跨部门综合监管等做法被在全国推广。
记者:3月2日至3日,山东省食药安办召开全省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现场会。会上,日照市作了典型发言。请您介绍一下日照市在这方面的具体做法。
李在武:就保障食品安全来说,中办国办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得很明确,就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在贯彻执行过程中,我们围绕推动落实“两个责任”,采取了一些机制性措施。
一方面,盯紧“属地”抓“落地”。建立起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机制,将食品安全确定为全市各级“一把手”工程,实行市级党政领导班子包保乡镇、包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双包”责任制,共安排市、县、乡、村四级6837名干部包保全市A、B、C、D四级36166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把属地责任最大限度落到“最小工作单元”。同时,将食品安全和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列入人大执法检查、政协协商议政的重要事项和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在此基础上,聚焦部门协同履责“清单化”,推动“条线监管”升级为“综合监管”,全力配合和保障属地管理责任落地。比如,调整成立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设立7个副主任单位及5个食品安全专项协作小组,编印部门职责和年度重点任务“2张清单”,推动31个成员单位“照单履职”。今年1月,组织市级教育、工信、商务、农业农村、市场监管5部门,分别牵头1个督导组,完成首轮对7个区县(功能区)“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共通报反馈问题60余个,整改率达100%。
另一方面,盯紧“主体”压“主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去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专门发布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我们全面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实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自查风险报告率达100%;创新推行“食品安全责任险”,提高企业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救助水平。目前,全市共设立食品安全总监268名、食品安全员6816名,五类食品企业总监和安全员配备率、“三张清单”制定率、“一张承诺书”备案率实现“3个100%”,培训各级包保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6500余人次,促进企业具体责任人从原来的“被动保安全”自觉向“主动防风险”转变。与此同时,针对风险排查研判情况,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日照市中小学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做好重大活动饮食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在食用农产品、校园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全链条监管,以及重大活动(赛事)食品安全综合保障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效探索。其中,岚山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建设,获批国家级试点。
记者: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既要靠企业自律,也离不开政府监管,实际上是对治理效能的考验,日照市有哪些经验可以为各地提供借鉴?
李在武:习近平总书记讲过,“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食品安全是一个重要方面。在实践中,我们充分用好物防、技防、人防“工具箱”,切实织密教育、监督、惩戒“防护网”,走出了一条有日照特色的食品安全基层治理路径。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抓科技赋能,搭建智慧监管矩阵。率先开展“山东食链”省级试点,推动监管数据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互通共享,全市农批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全面应用“山东菜场”追溯系统,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重点环节推行“非现场监管”,打造“慧治食安”改革品牌。比如,建立“日照绿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实现从“茶园”到“茶杯”“一码溯源”管理;搭建“放心菜篮子”快检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全市39家农贸市场、35家重点商超和50家学校食堂实现食品快检和信息实时发布全覆盖;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主体端、监管端、公众端“三防”协同,全市750家学校(幼儿园)、46家养老机构食堂和6家校外配餐服务单位实现后厨智慧监管全覆盖。目前,日照市这3项案例全部入选山东省“2022年新型智慧城市扩面打榜上榜优秀案例”。
二是抓技术支撑,完善检验检测防控体系。把检验检测作为食品监管核心技术手段,积极争取国家质检体系建设项目,建成农产品检测中心4个,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网络实现县域全覆盖。针对群众关注的农药兽药、重金属、添加剂等问题,2022年全市实施食品监督抽检达19175批次,千人平均6.2批次以上,不合格食品追溯率、处置率均达100%。依托第三方监测平台,对线上餐饮经营业户动态监测,网络订餐监测项目年平均合格率98.61%,位居全省前列。成立市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吸纳相关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单位专业人员,以及市县两级食品监管、执法、检验业务骨干,提供技术咨询、应急救援、事故调查等专业支撑,推动了相关责任落实末端发力、终端见效。
三是抓信用建设,强化协会商会互助自律机制。在全省率先成立“三同促进联盟”,出台《日照市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信用建设推动社会共治实施方案》,遴选日照水产行业协会、日照市茶行业协会等40家市属行业协会商会创建社会共治示范单位,推选食品生产经营标杆业户担任协管员,让“内行人”管“行内事”。2022年,日照市城市综合信用指数年度排名跃居全国第3位、山东省第1位。
四是抓流程再造,筑牢全社会食安共治防线。实践中体会到,抓食品安全工作是个系统工程,检验的都是平时工作,单靠运动式突击式整治肯定不行。对此,我们健全科普宣教机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和维权案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畅通12345(12315)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推行企业内部吹哨、社会有奖举报制度,强化接诉即办、快速回应、首问负责、赔偿先付等纠纷多元调处机制;健全“行刑纪”衔接机制,通过法律层面、市场层面“最严厉的惩罚”,让全社会都清楚,谁种养、谁生产、谁经营,谁就要履行食品安全的法定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2022年,全市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显示,群众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支持率达99.94%,总体满意度97.85%。
面向未来,日照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以实干作答,靠结果说话,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让广大市民吃得更安全、更健康,以优异成绩建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来源网址:https://www.samr.gov.cn/xw/mtjj/202303/t20230315_3538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