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强化系统化部署,突出规范化建设,全面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体系,分类实施一般政策自我审查、专项政策备案审查、重大政策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审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制止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突出事前预防筑牢三道防线
完善自我审查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内部审查流程,实行起草机构初审、法律顾问复审、监测评估系统风险评估、内部特定机构复核的内部审查“四把关”制度,引入第三方力量,提高审查的专业性、严密性。2023年以来,通过“四把关”审查政策措施705份,合规率达99.02%,同比上升了8.32个百分点。实行重大政策联合会审,对拟由县级以上政府制定的、提交县级以上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重大政策措施,起草机构内部审查后必须提交本级联席办会审。重大政策措施未经会审通过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进行合法性审查。会审制度实施以来,全市已会审政策措施211份,提出修改建议36条,确保重大政策措施合规率100%。开展专项政策备案审查,对经县级以上政府专题会办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要求政策制定机关在正式文件出台后30日内,提交本级联席办进行备案审查,进一步织密源头防控网。加强事中监管开展三项检查
定期清理检查。实行“定期清理+清单管理”,对2020年以来市、县、镇三级政府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集中清理,下架过期文件974份,修订6份、废止2份。推动各地各部门建立文件目录清单和文件库,实行分类归集、定期评估、动态更新,提高政策措施审查、评估、监督、清理的全面性、便利化和精准度。线上监测抽查。运用大数据智慧监测系统,每月对全市上网文件进行监测,适时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抽查。2023年以来,共监测网上存量文件4.1万份(次),发现疑似风险文件413份,发送整改建议函39份。针对监测抽查中发现的高发频发问题,制定《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审查负面清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提示单》予以指导提醒。举报集中核查。完善公平竞争举报受理响应机制,设立“公平竞争监督台”,建立举报线索由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集中受理、统一核查、处理反馈、督促纠正的全流程运行体系,进一步规范部门行为,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严格事后约束建立三个机制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对部门和地区综合考核、营商环境考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分地区、分领域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总体实施情况、市场竞争状况开展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制度实施成效、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的重要参考。建立约谈通报机制。对被督查、检查、监测发现以及群众举报的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经提醒告诫后,在规定期限内不及时纠正的;同一单位连续两个季度被督查、检查、监测发现问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由本级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批准后,对政策制定机关行政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出台政策措施,且经约谈后拒不纠正的;对妨碍公平竞争造成全国性影响或社会广泛关注的;被国家反垄断执法机构立案调查,认定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移交本级纪委监委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进一步压紧压实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责任。自公平竞争审查全链条监管体系构建以来,盐城市持续细化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着力推动审查主体市、县、镇全覆盖、审查对象全领域、审查流程全规范、审查监督全到位,有效纠治各类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为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高标准市场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来源网址:https://www.samr.gov.cn/xw/df/art/2024/art_0ff3b8d722fd4fa18b4042aa230b4294.html
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强化系统化部署,突出规范化建设,全面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体系,分类实施一般政策自我审查、专项政策备案审查、重大政策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审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制止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突出事前预防筑牢三道防线
完善自我审查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内部审查流程,实行起草机构初审、法律顾问复审、监测评估系统风险评估、内部特定机构复核的内部审查“四把关”制度,引入第三方力量,提高审查的专业性、严密性。2023年以来,通过“四把关”审查政策措施705份,合规率达99.02%,同比上升了8.32个百分点。实行重大政策联合会审,对拟由县级以上政府制定的、提交县级以上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重大政策措施,起草机构内部审查后必须提交本级联席办会审。重大政策措施未经会审通过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进行合法性审查。会审制度实施以来,全市已会审政策措施211份,提出修改建议36条,确保重大政策措施合规率100%。开展专项政策备案审查,对经县级以上政府专题会办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要求政策制定机关在正式文件出台后30日内,提交本级联席办进行备案审查,进一步织密源头防控网。加强事中监管开展三项检查
定期清理检查。实行“定期清理+清单管理”,对2020年以来市、县、镇三级政府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集中清理,下架过期文件974份,修订6份、废止2份。推动各地各部门建立文件目录清单和文件库,实行分类归集、定期评估、动态更新,提高政策措施审查、评估、监督、清理的全面性、便利化和精准度。线上监测抽查。运用大数据智慧监测系统,每月对全市上网文件进行监测,适时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抽查。2023年以来,共监测网上存量文件4.1万份(次),发现疑似风险文件413份,发送整改建议函39份。针对监测抽查中发现的高发频发问题,制定《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审查负面清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提示单》予以指导提醒。举报集中核查。完善公平竞争举报受理响应机制,设立“公平竞争监督台”,建立举报线索由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集中受理、统一核查、处理反馈、督促纠正的全流程运行体系,进一步规范部门行为,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严格事后约束建立三个机制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对部门和地区综合考核、营商环境考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分地区、分领域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总体实施情况、市场竞争状况开展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制度实施成效、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的重要参考。建立约谈通报机制。对被督查、检查、监测发现以及群众举报的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经提醒告诫后,在规定期限内不及时纠正的;同一单位连续两个季度被督查、检查、监测发现问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由本级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批准后,对政策制定机关行政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出台政策措施,且经约谈后拒不纠正的;对妨碍公平竞争造成全国性影响或社会广泛关注的;被国家反垄断执法机构立案调查,认定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移交本级纪委监委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进一步压紧压实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责任。自公平竞争审查全链条监管体系构建以来,盐城市持续细化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着力推动审查主体市、县、镇全覆盖、审查对象全领域、审查流程全规范、审查监督全到位,有效纠治各类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为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高标准市场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来源网址:https://www.samr.gov.cn/xw/df/art/2024/art_0ff3b8d722fd4fa18b4042aa230b42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