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记者从福建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近日组织召开电商平台、即时配送企业行政指导会,贯彻落实9月1日开始实施的《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及网络促销经营行为,维护中秋、国庆以及“双十一”期间网络交易秩序。会议要求各电商平台、即时配送企业按照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履行平台审查核验义务,推进政企数据共享,加强入网商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查,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经营,持续开展餐饮外卖问题自治,对平台内存在疑似违法违规行为的商家进行自查清理。积极制止餐饮浪费,建立健全餐饮浪费自查制度和消费者信息反馈机制。针对中秋、国庆以及“双十一”期间各平台、企业促销活动集中的情况,会议要求其围绕促销工具、折扣展示、优惠发放等关键环节,优化促销规则。严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虚假宣传、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完善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倡导公平竞争文化,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同时,严禁销售违法违禁商品,开展商品信息发布审核和实时巡查,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以及“特供酒”、过度包装的月饼、茶叶等禁限售商品,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肉类产品、掺杂掺假和非法添加食品。此外,会议要求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针对平台协议规则中涉及即时配送人员等主体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开展自查,对自查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要合理设定骑手绩效考核规则,优化派单机制,完善骑手沟通申诉机制;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管理,对配送电动自行车改装情况开展自查自改。
来源网址:https://www.samr.gov.cn/xw/df/art/2024/art_a1e860b7d2084e24b796ba8b39205bfe.html
9月10日,记者从福建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近日组织召开电商平台、即时配送企业行政指导会,贯彻落实9月1日开始实施的《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及网络促销经营行为,维护中秋、国庆以及“双十一”期间网络交易秩序。会议要求各电商平台、即时配送企业按照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履行平台审查核验义务,推进政企数据共享,加强入网商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查,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经营,持续开展餐饮外卖问题自治,对平台内存在疑似违法违规行为的商家进行自查清理。积极制止餐饮浪费,建立健全餐饮浪费自查制度和消费者信息反馈机制。针对中秋、国庆以及“双十一”期间各平台、企业促销活动集中的情况,会议要求其围绕促销工具、折扣展示、优惠发放等关键环节,优化促销规则。严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虚假宣传、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完善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倡导公平竞争文化,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同时,严禁销售违法违禁商品,开展商品信息发布审核和实时巡查,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以及“特供酒”、过度包装的月饼、茶叶等禁限售商品,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肉类产品、掺杂掺假和非法添加食品。此外,会议要求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针对平台协议规则中涉及即时配送人员等主体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开展自查,对自查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要合理设定骑手绩效考核规则,优化派单机制,完善骑手沟通申诉机制;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管理,对配送电动自行车改装情况开展自查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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